中国盐业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0 10:22 来源: 中国盐业总公司网站 作者:中盐科技安全环保部 点击:1949
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13﹞48号)精神,落实总公司2013年度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中盐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中央企业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要切实将总公司“安全生产,至高无上”的生产经营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2人,要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企业首要位置,强化履责意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二、紧盯重点部位,抓住关键n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在企业内开展以“落实责任、查找隐患、遏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立即行动;检查方式要结合企业实际,突出全面检查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检查相结合,企业检查与车间自查相结合,车间互查与岗位互查相结合,立体检查,全员发动,切实取得实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章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制度、规程等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情况;检查、&价本单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
2.化工企业要重点检查生产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规程、工艺安全纪律执行和各类危化品管控情况,严防违规操作事故和物料泄露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检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现场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杜绝中毒、烫伤、高空坠落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要重点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的检查。
3.井;盐企业要重点检查采矿区地面沉降监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做好地表沉降监测,防止矿区塌陷事故发生。
4.商贸流通等企业要加强对库房、机械设施、运输车辆和食盐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p续强化“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单位要把“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意识,贯p到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各环节。要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重点突出各级负责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外来务工和生产班组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教育。要切实把国p委《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和中盐总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落到实处、考核到位。要把先进的安全p念、安全技术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制度、安全法规作为企业安全培训的首要内容,强化本质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工作技能。
四、提高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梳理、检查、完善本企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责任,理顺机制,组织培训,强化管理。要主动开展企业内部或与地方政府协同的区域联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作能力。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关于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制度,确保渠道畅通、信息准确。对迟报、瞒报、隐瞒不报、鞒梢欢ㄓ跋斓模垂娑ㄑ细褡肪吭鹑巍
五、强化源头控制,抓好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对勘探、勘测、设计、技术方案、风险评价、供应商和外包方管理、原料检测、危化品容器具采购、产品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流程和执行环节的安全检查,源头控制,关口前移,层层把关。各单位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规定完成期限,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确保问题和隐患有效整改和消除。要制定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有效落实的后续跟踪、考核机制,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公司。
联系人:王安国
联系电话:010-8306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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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总公司科技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