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指导各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17 17:21 来源: 山西省盐业公司办公室 作者:林晓栋 点击:746
9月26—27日,省公司领导王建文、田江、宋肇俊、韩建军、贾迎春1苑小伟、刘金波带领公司相关处室人员,分赴系统内各联系点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并指导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调研期间,省公司领导分别参加了各联系点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省供销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对文晓平等六人顶风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和中纪委对“海南省卫生学校公款违规购买月饼”情况的通报。省公司领导向各联系点单位介绍了省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强调建立领导联系点工作机制,是为了落实省供销社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听取;见、先行抓好“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的要求,全面推进盐业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真正实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的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要求。
省公司领导在各联系点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对开展教育实践要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切实履行好督导职责进行了部署。一是贯彻群众路线是党的历史经验、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所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做出y重要部署,全系统要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从而推动质量效益型山西盐业建设步伐。二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投入y实践活动中去。各单位要按照省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评议三个阶段的工作。三是要把握正确方向,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公司督导组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高标y严要求,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在重点对象、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等方面加强领导,探索务实管用的载体和抓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正形成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调研期间,省公司领导在联系点单位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就分公司领导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企业的改革发展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